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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24
厂商性质: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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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湖南谷氨酸钠(药用辅料)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中微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2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24.8°至+25.3°。
湖南谷氨酸钠(药用辅料)
湖南谷氨酸钠(药用辅料)
色谱条件 釆用硅胶G薄层板,以正丁醇-水-(2:1:1)为展开剂。 测定法 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一薄层板上,展开,晾干,喷以茚三酮的丙酮溶液(1→50),在80℃加热至斑点出现,立即检视。 系统适用性要求 对照溶液应显一个清晰的斑点,系统适用性溶液应显两个*分离的斑点。 限度 供试品溶液如显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97~99℃干燥5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1%(通则0831)。 铁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1%)。 重金属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2.0g,加水23ml溶解后,加盐酸5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1%)。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g谷氨酸钠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25EU。(供注射用)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80mg,精密测定,加无水甲酸3ml溶解后,加30ml,照电位滴定法(通则0701),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9.357mg的C5H8NNaO4•H2O。 【类别】氨基酸类药。
(二)现场核查与抽取样品: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生产情况和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抽取连续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并在3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三)药品注册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与技术审评并列进行。
药品检验所在接到注册检验通知和样品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检验,出具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需要进行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应当在60日内完成。
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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